登录 注册 发布信息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能源法》关注石油储备

《能源法》关注石油储备

      2007/12/5 0:00:01中国阀门网 点击数:39

中国阀门网】草案中规定,国家将建立能源储备制度,以规范能源储备建设和管理,提高能源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能源供应安全。能源储备包括能源产品储备和能源资源储备,前者包括石油、天然气、天然铀产品等,后者包括石油、天然气、天然铀、特殊和稀有煤种等资源。

  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石油消费和进口国,对石油、煤炭以及其他重要能源的进口依赖不断增大。这也使建立能源储备显得格外迫切和重要。

  《能源法》草案提出能源工业的重要投资必须有国家控制,并要求国内石油企业建立国有控制的储备库,以供应从去年开始建立的战略石油储备基地。

  这一计划可能会对国内石油生产企业造成一定压力。

  目前政府对石油的限价制度,使油企不能将不断上涨的原油进口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油企的利润空间。

  虽然,草案提出“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作为价格体制的改革方向也为社会所广泛认同,但就目前看肯定不是一个良好的时机。

  国际油价正在不断向100美元大关挑战,而国内已经确定下来的“双防”从紧的调控基调,使“市场主导”的能源价格机制可能生不逢时。

  未来国内油企巨头可能将为日益严峻的战略石油储备计划所拖累。

(来源:中国经济网)

热门关键词:石化阀门 阀门新闻 石化新闻 
投稿箱:
        如果您有阀门行业、企业相关新闻稿件发表,或进行资讯合作,欢迎联系本网编辑部,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邮箱:136426480@qq.com。
中国阀门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阀门网www.fm35.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中国阀门网www.fm35.com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阀门网www.fm35.com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留言板联系我们。

关于本网| 网站导航| 热点搜索| 阀门资讯| 泵阀名录| 站点地图| 友情链接| 会员说明|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站内地图

全球(中国)阀门网 版权所有 © 2002-2012  服务邮箱:Service@fm35.com 在线沟通:

本网中文域名:阀门网.中国本站网络实名:全球(中国)阀门网-中国最专业的阀门行业信息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