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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发文禁“拉闸限电”

      2010/11/24中国阀门网 点击数:29

中国阀门网】     为“节能减排”达标限制居民用电?国务院昨日再次发文制止某些区域的这一做法。
     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地方为“节能减排”这一考核指标的最后冲刺阶段。
     发改委近日公布的各地2010年1~9月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仍有辽宁等十个地方节能减排形势较严峻,其中青海、宁夏、新疆、广西四个地区的生产总值能耗仍在上升。
     为达标,近期少数地区出现了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而限制居民生活用电的情况。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曾专门下发通知,明令禁止这种做法。
     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巡视员何炳光就曾在公开场合透露说,河北安平县拉闸限电,把居民的用电拉掉了,安徽也拉掉了居民用电。事件发生后,发改委连续发了两个通知,纠正有关地方的错误做法。相关媒体也报道称,山西晋城限电减排:居民生活用电1个月被停14天。
     尽管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但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确保居民生活用电和正常发用电秩序的紧急通知》的内容显示,随着年底临近,还有少数地区为突击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仍在采取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特别是居民生活用电合理需求、强制性停止火电机组发电等错误做法。
     国务院要求,要立即恢复受影响的居民生活等重点用户的供电,不得非法干预电网调度和发电生产,切实维护正常的电力生产供应秩序。同时,全力保障医院、学校等涉及公众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重要用户用电需要;继续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的落后产能和违规建成项目,要依法、按程序停止供电;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用电,杜绝“亮化”工程等浪费现象。
    

(来源:全球阀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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