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阀门网】 国家发改委日前复函给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同意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这标志着海南昌江核电项目进入了实际性操作阶段。 发改委的复函表示,根据国家“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的电力工业发展方针和海南省能源资源、经济发展状况,为保障海南省长期能源供应,同意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海南昌江核电项目厂址位于海南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采用二代改进型核电技术,以浙江秦山核电二期工程为参考电站,建设两台65万千瓦压水堆核电机组。 本工程项目资本金为工程建成价的20%,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按51%和49%比例出资建设。目前,中核集团和华能集团已投入资金1600多万元,成立了海南核电项目筹建处,启动65万千瓦压水堆核电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工作。 根据计划,海南核电项目将于2009年底开工建设,2014年底投入商业运行。 (来源:互联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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