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阀门网】 笔者近期先后到浙江温州、江苏苏州等一些阀门行业企业进行实地采访,听到了行业有关企业领导以及行业协会人士,反映近期出现了新的“用工荒”,一方面技术人员难觅,另一方面生产员工也短缺难找,这些现象不仅在浙江温州“中国泵阀之乡”出现,在江苏的阀门行业也存在。好多企业为此向当地行业协会反映,以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与反思。于此,笔者对这些问题作一些剖析,与此引起行业的重视与相关企业的关注,从而缓解出现这些新问题。 员工找工作挑企业 “用工荒”由来已久,原来这个问题在发达沿海广东、深圳等地区出现过,如今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浙江、江苏、上海也出现了。从笔者了解到近期在江苏、浙江等地区泵阀行业出现了新的“用工荒”,特别是新年刚过,好多企业找不到合适的员工,尤其是我们行业有技术的机床操作员工,几乎空缺的较多,有的企业想找几十名,能找到一半已经不错了。有的只能找到三分之一。而技术人员更是难觅,也令企业感到头痛,企业内部产销很忙碌,但操作工找不到,只能等着慢慢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很大程度是去冬今春物价快速上扬惹的祸,同时,与新出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有关,物价快速上涨,而员工工资并没相应上升。再如原经济欠发达的苏北、成都、安微等到地的也提高了劳动报酬,好多的在当地就业,而到外就业所得收入并不理想。 如在苏州原来一般员工工资在1000-1200元左右,但自从物价消费水平上涨后,好多房租等日常费用成倍上涨,原来100-200元能租下,现在300-400元还租不到,除去房租、水电费、饮食等消费后,所剩无几,原1000元左右工资还能应付的下,而现在就难以生存了。再则一些企业对员工用工成本也提高了,尽管好多企业承诺新年提高工资水平,又交纳“三金”,还享受年假制,但一些有技术或熟练的技术操作工还是挑挑拣拣,达不到他的工资报酬标准,他还不愿去呢,并不是原来拣到菜就往菜蓝里放,使一些企业遇到找不到操作员工或技术人才的遗憾局面。 这次到永嘉听到象良精、超达等骨干阀门也遇到用工问题,新年中他们也想找一批员工良实管理、生产等工作岗位,但只找到了一部分,好多的空缺。为啥会找不到合适员工呢。从我在永嘉了解到无外乎有几个原因:主要是温州消费水平高,好多员工月薪2000元左右,尽管工资报酬并不低,但还不够开销,一月辛苦下来多不了多少。再说企业也提高了工资水平,还没有真正吸引力,在这个泵阀企业集中的地区,员工挑遭相当频繁,一些熟练员工上午走人,下午就能找到合适工作,他们不愁找不到工作,而是企业找不到员工。 学好技术,找份好工作,这是目前用工中出现的新趋向,学点技能,掌握好技术,寻找工作,因为没有技术一直没有找到好工作。没有技术就只能干最累的活,学点技术既好找工作,待遇也不错。每月1200元的工资待遇降低了,在厂里学到技术后以后找工作就容易多了。 工资不能低,社保也要买。目前好多民工外出打工快10年了,以前他们从来不关心单位是否买社保。他说,他不会在一个城市长期生活,买了社保也没用,工资多少才是他最关心的。然而有的员工生了病,就会花一定代价医疗费用。现在的员工,我才知道买了社保,医疗费就能报销很多了。好多员工说,同样在工作,城里人有社保,为啥公司不愿意给我们员工买社保呢? 有的老板对用工问题,一直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以为有了钱就能用到人,然而近期就不是这会事了,他们要挑挑拣拣了。 笔者近期也到苏州人才和劳动力市场转了一圈,发现了好多事例,也了解到苏州最低工资已达到850元,意味着苏州企业用工成本提高了,但实际情况好多企业尽管效益好,而对员工始终没有提高,克扣员工收入,工作时间长,经常性加班,福利待遇差较为普遍,难怪好多企业找不到人,这种“工人挑老板”的现象,近年来在珠三角频繁出现。一些企业主开始抱怨:现在的打工者不像以前那样吃苦耐劳了。 现在劳动力市场呈“哑铃型”缺工的特点:即两头需求大,中间基本饱和。一方面,有一定经验的高级技术工人缺乏,很多企业开出了较高的工酬也找不到合适的人。另一方面,大量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的岗位需求量也很大。体力型工人的缺乏与当地薪酬状况、外省对劳动力的需求增加密切相关,而技术性工人的供给不足,则是产业结构升级换代和传统产业转移的结果。 笔者认为:我国的第二代民工正在形成并登上经济舞台。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实行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有效控制了人口的增长,提高了人口的素质。区别于普遍文化水准不高、“有工就打”的第一代民工,第二代民工受教育程度普遍提高,自我保护、自我价值承认意识不断加强,对一些企业的侵权行为,不再像他们的父辈那样忍气吞声、逆来顺受。 目前在温州、上海、江苏泵阀行业较为集中的地方,大量的打工者年龄在18岁至28岁之间、普遍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这是第二代民工。他们在寻找工作上有三个明显的特点:敢于挑肥拣瘦;敢于频繁跳槽;敢于为待遇同企业主“叫板”。这就形成了“工人挑老板”——第二代民工登上经济舞台的新现象。 靠廉价劳动力,企业无法获得持续发展。 近期出现的“用工荒”的问题,这一方面也给企业敲响了警钟,过低压低员工工资或靠盘剥员工报酬已行不通了。靠廉价劳动力,企业无法获得持续发展。笔者听到苏州一个事例,有一家阀门企业一名员工在企业从事技术性工作,月收入1200元,但当物价快速上涨后,他觉得收入已入不敷出,多次提出企业增加工资,但企业迟迟不予理睬,他只好辞职另辟蹊径重找工作,这时企业才如梦初醒,提出增加到1800元工资挽留他,他说你加得最多也不干了。其实当初只要满足增资,就不会出现这样的要走人时才意识到要挽留的问题。 原来企业用工挑选员工,现在是员工工作要挑剔企业,好的员工或熟练技术的员工,最低工资在2-3千元,基本能安稳在企业工作,低于这个标准恐怕较难找到员工。其实,“用工荒”并不是农民工不够企业招,而是懂一定技术的员工不好招。以前泵阀行业不少制造类企业不给员工办养老保险、不签合同,工资几年都不涨,挫伤了员工工作积极性,现在江苏、浙江等地区普遍根据物价上涨因素,都有上涨了员工工资。其实现在员工工作成本提高了,原来租房金提高了一倍,提高工资报酬在所难免。 其实“用工荒”已经出现几年了,为什么一直得不到解决?永嘉县泵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董金新在谈到企业用工荒的问题,他认为:不能再压低用工成本了。过分追求低成本劳动力,往往会导致劳动力的低素质,而低素质的劳动力,绝不可能创造企业的竞争力。靠廉价劳动力成本,企业是无法获得持续发展的。 董主任说:成都、安微等内陆地区的农民工工资涨上来了,农民工肯定愿意就近务工。企业希望通过低成本来发展不是持续发展,企业不能靠压缩农民工的工资成本来赚取更多的剩余价值。今年虽然沿海企业普遍对农民工的工资待遇进行了提升,也承诺要买社保、给他们休假权,很大程度上应该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带来的影响,这是在弥补过去对农民工所欠的“账”。但这仅是一厢情愿,好多员工并不买账。 据我了解,在我们行业目前存在一线操作工人“工资低、加班多、工作枯燥、上升空间小”,好多人认为“没有前途”。他们中多数人将“有前途”作为选择工作的重要条件,渴望得到和城市同龄人一样的就业机会。的确,如今员工有的挑剔了,他们也要享受与城市员工或企业正式员工平等待遇,让他们生活有保障,并不是有些企业所说的: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员工也有平等保障权利,作为企业领导更要善待员工,既要保障他们的一定收入,也要关心生活,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也为他们创造宽松工作环境。而有些企业员工努力工作了,却得不到相应报酬,随意克扣员工的工资,挫伤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温州、江苏等以中小企业为主体、以低劳动成本为主要竞争力的经济发展模式已开始发生改变,旧有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正在实现技术升级或者向高新技术转移。 破解用工荒待遇是关键 “用工荒”已经出现了几年,这将给企业带来哪些影响,为求职者提出哪些新的要求?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企业将给农民工办社保、签合同,企业招人更谨慎的情况下,农民工应该如何调整自己,以适应新情况,尽快找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呢? 据了解,企业要缓解“用工荒”就应该从制度上给农民工解决保障之忧,提高待遇,并加快技术革新升级;农民工个人要加强技能的培养,合理确定薪资水平,这样就能有效缓解“用工荒”,提高农民工就业成功率。 要让更多农民工到江苏、浙江等地务工,缓解“用工荒”,永嘉县泵阀工业协会副秘书长王长青对于这个问题,他认为,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采取对农民工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改善农民工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工资待遇等,这样就能吸引部分农民工回流到我们经济发达地区务工。长三角之所以“用工荒”没有珠三角严重,就是因为我们的地区技术型企业比较多,而珠三角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却比较多。但近期出现的用工问题,,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只要各方面重视,这个问题也能解决的。 他认为,我们泵阀行业可以依靠技术的企业就完全可以通过改造生产线,提高技术生产线水平,这样就不会因为招不到人而影响企业生产了。但目前我们行业某种程度也是个用工较多的企业,好多工种需要一定的技术经验才能操作,尤其企业中各种机床、数控机床、加工中心等更需有不错的技术,一般需经过专业培训或经技术师傅传教,再经一段时间实践操作才能上岗的,因此,技术工种用工问题多年来一直困扰着企业发展,这几年行业快速发展,给有技术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机遇,有时稍为技术熟练人员跳槽相当频繁,企业如果多方着手培养,适当提高员工工资和福利待遇,并在用工上多为员工创造良好工作环境,才能留得住人,有技术人员才能安稳企业工作。 王长青副秘书长还认为,劳动者工资上涨由来已久,造成劳动力上涨的因素很多,我国劳动力价格上涨是2004年后开始的,2006年、2007年出现了快速增长情况,而《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现在正在落实阶段,真正造成劳动力价格上涨的原因是,低端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引起的,即:随着我国对“三农”的重视,农村在种粮上告别了亏本状况,中西部农村各种乡镇企业、手工作坊、小商小贩等又迎来新一轮发展高潮,对劳动力的需求增加了,消化劳动力的能力增强了。比如说:“1000元月薪招不来企业中杂务工”问题,一个农民说的好:“换五六年前,800元肯定抢着干,600元说不定也干,因为没有其他选择。现在,我去安微、四川的加工厂、去老家附近的乡镇企业,说不定也能拿到1000元左右,干吗当苦脏累工作?又辛苦又学不着技术。就算回家种地、养猪养鸭,算下来可能每月也能有七八百元,还能照看家里孩子老人。” 其二,我国劳动力成本长期以来维持在过低水平,社会对于提高劳动力价格呼声已经很久、很高了。其三,城市生活成本提高的现实,要求必须提高为城市服务的农民工的工资待遇,否则,可能不能维持其在城市的最低生活标准。其四,我们不否定,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劳动力成本可能要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必须强调的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劳动力的各种待遇都是早应该有的,现在只不过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下来而已。原来不给农民工办社保、不签合同是违法的,也是行不通的,也只不过是一些企业钻了法律的空档,也让他们赚了绳头小利。 苏州工业园区思达德阀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蒋正明,对于目前出现的“用工荒”问题,也谈了他的看法,他认为必须正确看待劳动力价格上涨问题。一是部分简单劳动力价格近两三年快速上涨是种“补涨”,因为很长一段时间,农民工工资增长过于缓慢,早该涨了。二是这种上涨只是局部的,总体来说,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格局没有改变。蒋副总在阀门企业也是主管人力资源的,他给我说:“去年月薪1200元招部门管理员,一天收到上百份简历,不少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都来应聘。4年前我们按这个标准招人,挑选余地可没这么大。”有关机构的数据表明,近几年大中专毕业生对就业起点工资的要求越降越低,不少人月薪800元就很满足,一些地方还出现了“按最低工资标准起薪”的情形。这种劳动力价格上涨是结构性的上涨。 他认为:劳动力价格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上涨是一种好现象。农民工工资上涨有利于工业的发展,也是劳动力提高的标志,是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有效途径,是农民增收的最好渠道,是引领农业发展,给农村培养人才的措施之一。从我国宏观经济来分析,劳动力价格大幅上涨有利于扭转我国贸易巨大顺差的不平衡状态。我国期待廉价劳动力早日一去不复返! 但是如今企业面临“用工荒”,只能依靠增加员工工资,提高劳动报酬才能弥补目前的问题,否则企业只能望工兴叹,其次给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用真诚留住员工,用诚信善待员工,从而让员工发挥自己一技之长,多为企业创造财富,也为国家多交纳税收。 同时,“用工荒”的问题出现,某种程度也反映企业原来并不重视员工报酬问题,只管自己发财,却不让员工多得收入,有些企业相当苛刻,“只要马儿跑得快,也要马儿不吃草”。使员工劳动者权益一点得不到保障,把员工当作奴隶,要怎么就能怎么,稍一不慎就让员工走人;有的对员工收入随心所欲,动则就罚款,没有奖励,只有罚款。自以为我有钱就能用到员工,而如今却不是这会事。员工并不看重你的工资,更注重你的工作环境,有些能力强员工,到处能找到合适工作。 据我了解:在我们行业真正意义上的“用工荒”是不存在的,存在的是雇主和雇员之间没有达成和谐的用工共识。务工人员认为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没有发展潜力。随着国家新劳动法的颁布,务工人员对自己的权益在乎多了,泵阀行业要想摆脱用工荒局面,就必须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等方面都有所提高,并且能如实给打工者兑现。只有这样,泵阀行业才能真正走出花钱找不到技术操作工的尴尬境况。 同时,用工竞争力并非单纯体现在当地工资上。有些地方对农民工的公共服务并未到位,包括拖欠工资、难办工伤医疗保险、子女入学难等仍然存在。有些企业表面上看起来工资水平提高了,但不签合同、不办社保,或克扣工资、环境恶劣,仍然“招工难”。部分企业承诺购买“三金”、加薪等优惠条件,可依然一工难求。 目前“用工难”、“民工荒”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但这种“民工荒”只是区域性、结构性、阶段性用工短缺。它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包括市场对用工需求结构发生变化,技能型特别是热门技能型民工供需失衡,国家支农、扶农政策使农业生产比较效益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用工环境差、工资低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缺乏热情等。 适应新法条例确保顺利出台 如今遇到“用工难”、“民工荒”的新问题,这与新《劳动合同法》出台有着密切关系。为此笔者也作了具体分析,新《劳动法》的实施是工人利益的有效保障,工人应该充分利用这一法律保护自己,如果用工企业不按新法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职能部门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新法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眼下国家对包括稳定经济环境、转变增长方式等方面虽有宏观政策,但企业应依靠自身的努力,自觉遵守相关法律,依法用工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企业现行的管理模式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尤其是在劳动用工关系的建立环节。但是,与不少企业管理者或惊惶失措、或绞尽脑汁思考如何“应对”不同,不是吗,在新法实施前华为、沃尔玛等大型企业就开始“裁员”,出现了新对新劳动法的抵触。 笔者也了解到,《劳动合同法》实施,一些行业中的高技术企业及本身就有良好经营模式的企业对此反响并不强烈。新法的实施并没有改变一些公司的计划安排,他们还是按照原制定的发展需求来招工。新法出台无疑给我们带来了更多的竞争优势。他们一直为员工缴纳五险,所以《劳动合同法》出台并没有影响公司的原发展计划。新法的有关规章只是把原来用工制度中许多不合理的情况扭转过来而已。对于那些遵守法律、严格在法律框架下实施人力资源管理的企业来说,新法将使得它们更有竞争力。随着国内经济与世界的逐步接轨,那些软性环境好的企业必然能获得长远发展。事实上,江苏、上海与其他省份在依法用工层面做得相对较好,归根到底是因为江苏、上海的整体经济水平发展较为稳定,所以新法的实施,对这些企业来说影响并不是很大。 《劳动合同法》针对《劳动法》而言究竟作了哪些改进呢?为此我们从相关部门的得到了答案。《劳动法》明确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法律义务,《劳动合同法》则进一步明确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工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新法明确要求,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不再是企业管理者一方的事情,更不是企业有权单方决定的事情。一套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制度,必须符合三个要件:内容合法、民主程序和向员工公示。用工单位如果还想违法招工,将面临着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的双重责任。《劳动合同法》的出台,的确弥补了《劳动法》对法律责任规定的缺失。企业在招聘用工中应当进一步加强法律意识,用工管理应追求精细化、严谨化,避免草率用工、不规范用工造成双倍赔偿,新《劳动合同法》无疑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 由于《劳动合同法》偏重于维护劳动者的利益,靠廉价劳动力赚钱的企业确实很难生存。据分析,很多企业都担心在招聘员工时会遭遇“请神容易送神难”的困境,新法的实施使企业的用人成本大幅增加,如果企业没有自己的核心技术或品牌,就很难与别的企业竞争,靠廉价劳动力赚钱的企业时代已经成为历史,企业间竞争也会越来越激烈。 企业除了提高工资外,还要想方设法留住工人,业内一位人事经理说得好,他们企业给工人发年资奖,让工人享受带薪休假、夫妻房,还更新设备,员工网吧、健身中心等样样齐全,老板才能接到订单有人干活,工人的劳动待遇和工作条件也要水涨船高。 因此,我们的企业应积极应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采取措施,赢得主动。不要应新法出台,而使我们的企业受到负面影响。设身处地为员创造良好地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解决了员工的后顾之忧,才能留住员工的心,才能使企业始终人力充沛。 好在,国家也对此问题,引起了重视,这次人大会议,好多代表也在建议,通过立法形式,来保障员工权益不受侵犯,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监督企业兑现农民工加班工资,促进企业合理提高员工工资水平。推动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规范工资管理,切实解决企业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或以执行最低工资为由压低员工薪酬等问题。 业内专家也提出:建立一个高工资支付的经济,而不是一个工资节省的经济,对中国更加有利。他说,我国居民工资增额实际上是偏低的,从1990~2005年,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率从53.4%降到41.2%,降低了12个百分点,而且这个趋势还没有根本性的扭转。资本回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节节上扬,从以前的20%提高到2006年的30.6%。这意味着,在初次分配中劳动所得趋于下降,资本所得不断上升,由此可见,“利润侵蚀工资”现象已出现,收入分配不合理已影响到行业整体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基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实现较大跃升的现实,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了收入分配的问题,“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同时,个中关键就是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并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还要“提高企业职工工资的水平,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 特约记者 盛根林 此稿为本网独家专稿,未经本网同意不得转载;如转载请与本网联系,并注明出处并付给稿酬。擅自转载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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