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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钾肥将征收30%出口暂定关税

      2008/4/7 0:00:01中国阀门网 点击数:40

中国阀门网】4月7日讯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发布通知,自2008年4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过磷酸钙和钾肥征收30%的出口暂定关税。

  据悉,此举是为了抑制近期我国部分化肥产品出口增长过快,确保国内化肥市场的供应和价格稳定,并为限制资源性产品出口、优先保障国内农业生产供应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保证。

  此前,我国已于2月份宣布,在2008年2月15日至9月30日期间,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三类化肥产品的出

口暂定税率将提高至35%。同时对部分含磷复合肥开征出口暂定关税,2008年2月15日至9月30日实行35%的税率;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实行20%的税率。

  由海关统计数据来看,自2月15日将部分化肥产品出口关税税率上调,并对部分含磷复合肥开征出口暂定关税以来,我国化肥企业的磷铵出口得到了有效控制。其中,二月份磷酸二铵与磷酸一铵出口量分别环比下降53%和85%。

(来源:中国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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