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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外贸政策出台环保违法暂停出口

      2007/10/17 0:00:01中国阀门网 点击数:41

中国阀门网】10月16日讯 日前商务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出口企业环境监管的通知》,将视情况中止环保违法违规企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这是国家出台的又一“绿色外贸”政策。(江 淼)

  

  点评:有出口产品的排污企业加大了国内资源环境压力,一方面产品出口到国外而污染却留在国内;另一方面,出口产品价格不能真实反映社会成本,加剧贸易摩擦。为推进节能减排,“绿色外贸”政策对环保违法违规企业特别是那些出口大户将是致命一击,效力等同于强制停产。根据《通知》要求,商务部将会把国家环保总局通报的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及相应的处罚决定书下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并授权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依据环保部门提供的处罚决定书,暂停受理有关企业出口业务申请。最为严厉的是,在商务部收到有关污染企业的出口业务申请情况后,将根据《外贸法》的规定,中止该企业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期限内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并将处罚决定下发地方商务主管部门。《通知》强调,冶金、化工、水泥、纺织、轻工等行业顺差规模大、增长快,环境问题突出,可率先在这些行业推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定期向当地商务、环保部门报告并随时准备接受检查和抽查。

(来源:中国石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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