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阀门网】 15副省级城市与北京市签署“武汉协定” 异地就业可享本地生同样优惠
近日,第十四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在汉召开。武汉市人事局与全国十四个副省级城市以及北京市的代表签订了协议,今后这16个城市之间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无障碍流动,毕业生们任意选择到这些城市的毕业生实习基地实习,并享受与本地毕业生同样的就业优惠政策。
【举措】16市高校毕业生无障碍流动
在昨日的会上,武汉、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等15个副省级城市以及北京市联合签署了《武汉协定》,在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市场、就业信息、就业服务和就业程序上达成了共识。
协定要求,这16个城市之间的高校毕业生,将实行无障碍流动机制。据介绍,这些城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其他副省级城市就业,未办理就业手续的,可以按毕业生就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改派的毕业生,副省级城市互相认可;办理过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可以按人才引进的程序办理手续,户口可以转往就业地,也可以留在生源地。按照约定,副省级城市人事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相互承认,并据此办理毕业派遣、户口迁移、档案转寄等相关手续。
另外,这些副省级城市之间要建立各城市间毕业生就业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加强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岗位、信息和优秀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的沟通,举办副省级城市毕业生网络招聘会,使网络招聘逐步成为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
据了解,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达到近500万人,预计“十一五”期间毕业生总量将超过2500万人,就业压力进一步增大。面对这一情况,前来参加会议的国家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余兴安说:“目前,鼓励大学生就业的重点应转向狠抓就业服务,把信息服务作为突破口。”余兴安说:“大学生就业是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成为强者的平台,而不是帮扶弱势群体的慈善机构。我们要着眼于整个社会,加快发展人才服务业,推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各副省级城市相关部门做好公共服务,从管理社会理念转变到为社会服务的理念上来。”
【好处】异地就业可享优惠政策
为保证本地生源优先就业,一般各地都会针对本地生源出台一些优惠政策,而外地生源往往得不到同样的优惠,不利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外地就业。签订的协定中特别提出,要扩大高校毕业生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有效配置。今后,凡持有未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制度的副省级城市,都可以享受本地毕业生同等的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就业实习等服务。签订协议的副省级城市还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互认合作机制。各城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按本人意愿选择到异地城市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实习,并按实习所在城市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背景】武汉大学生到外地就业率下降
武汉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星介绍,2006年武汉地区大学本科毕业生人数有8.7万人,比上年增加约1.4万人,就业人数为6.3万人。虽然就业人数比上年增加了约6000人,但就业率却下降了5个百分点。值得注意的是,武汉地区大学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近4年来持续下降,2006年就业率更是创下近7年来的新低。
王星称,这几年大学生就业率持续走低的主要原因,一是大学毕业生人数不断增加,而用人单位需求并没有明显增加,大学生就业压力加大;二是去年武汉地区高校大学毕业生考研率三年来呈现下降趋势,这一部分学生也加入了就业竞争;三是由于上海、北京、深圳、广州等城市人才相对饱和,竞争压力增大,武汉大学生到外地城市就业率下降,大量毕业生集中也造成本地就业压力加大。
(来源: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