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阀门网】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61号 商务部赋予企业原油、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公告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61号 【发布日期】2007-07-28 依据《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4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化国际石油公司、中艺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原油销售经营资格。 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赋予中艺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辽宁方圆国家标准样品油有限公司、东明中油燃料石化有限公司、新疆泽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茂名市港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宝能实业有限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赋予茂名市港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揭东县通辉燃化有限公司、新疆中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县石油燃料有限公司、新疆泽天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 注销中国石油新疆石油总公司和硕县石油公司、中国石油新疆石油总公司轮台县石油公司、中国石油新疆石油总公司若羌县石油公司、独山子石油化工产品开发公司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来源: 商务部) |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阀门网www.fm35.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中国阀门网www.fm35.com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阀门网www.fm35.com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留言板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