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发布信息
您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大商所公布塑料期货合约及实施细则

大商所公布塑料期货合约及实施细则

      2007/7/27 0:00:01中国阀门网 点击数:44

中国阀门网】作为7月31日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上市的基本准备条件,大连商品交易所7月26日公布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并定于7月31日上市起实施。

  大商所此次公布的内容包括:《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修正案》《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等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 

  据大商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相关实施细则的修正案与原草案相比,主要是针对上市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作了调整。另外,为适应玉米新国标变化,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中还对《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交割质量标准》相关文字进行了调整,将出库指标“不陈化”改为“宜存或轻度不宜存”,本次修改不涉及玉米质量指标的变更。 

  《大连商品交易所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合约》及相关实施细则修正案,登载在大商所网站www.dce.com.cn,供用户查阅。(傅兴宇)

(来源:新华社)

投稿箱:
        如果您有阀门行业、企业相关新闻稿件发表,或进行资讯合作,欢迎联系本网编辑部,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邮箱:136426480@qq.com。
中国阀门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阀门网www.fm35.com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中国阀门网www.fm35.com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中国阀门网www.fm35.com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③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一周内来电或留言板联系我们。

关于本网| 网站导航| 热点搜索| 阀门资讯| 泵阀名录| 站点地图| 友情链接| 会员说明|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站内地图

全球(中国)阀门网 版权所有 © 2002-2012  服务邮箱:Service@fm35.com 在线沟通:

本网中文域名:阀门网.中国本站网络实名:全球(中国)阀门网-中国最专业的阀门行业信息网站